什么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實踐中也簡稱為幫信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對于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立案標準及量刑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小編給大家總結以下內容。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立案標準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因此,行為人實施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只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就可以構成本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量刑標準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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