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子要出租的時候,就已經將房子出租給其他人使用,這種情況一旦房屋賣出去了,到時候后,老房東就需要和新房東之間交接這個房屋的相關問題。那么老房東與租戶簽的合同,新房東用遵守嗎?石景山律師法律在線咨詢,民商事案件在線咨詢。一、老房東與租戶簽的合同,新房東用遵守嗎新房東照樣遵守,因為租賃合同效力不會改變。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二、個人租房合同內容要包括哪些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房屋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來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如果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話,根據法律規定,該房屋租賃只能視為不定期租賃。個人房屋出租合同也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一般來說,個人房屋出租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房屋坐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3、房屋用途;4、房屋交付日期;5、租賃期限;6、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9、違約責任;10、爭議解決方式;11、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雖然說房子沒有賣出去之前,就已經和租客簽訂租賃合同,但是租賃合同并不會被房屋的買賣行為所影響,所以說租客可以在房東更改的情況下,繼續在這個房子居住。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回答,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法律的問題,歡迎咨詢北京普輝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你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