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國家的法律也有所變化,在法律法規方面也出現了新的相關政策,而對于婚姻法國家一直以來也是非常重視的,畢竟結婚涉及到了每個人的幸福生活,而對于兩個人在結婚的時候也會有非常多的保障,也有非常多新人需要去遵守一些法律法規,那么大家知道2021年婚姻法最新規定是怎樣的嗎?石景山律師法律在線咨詢,民商事案件在線咨詢。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規有哪些:
1、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銷: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訴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2、離婚設置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
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增設婚姻無效的情形:
新的《民法典》規定了冒用假證的婚姻無效。以偽造、編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受害方尋求救濟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