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中,無論是新房的買賣還是二手房的交易,都有可能產生相應的法律糾紛。我們總結了有關房地產交易中產生的糾紛類型,今天來做一個匯總的解析。
1、因房價漲跌引起的相關糾紛
在房價平穩時,很少因為房價的問題而主動違約,但是由于房價會隨著市場的波動而進行上漲或下跌。如果房價波動比較大,比如房價暴漲或暴跌時,會導致買方或賣方而產生相應的違約情形出現。比如買方或賣方愿意以犧牲定金或支付違約金的方式來予以解除合同,如果房價暴漲和暴跌,買方和賣方違約情形會增多,由此導致的房屋買賣糾紛也會增加。
2、因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引發的相應糾紛
2020年之后,各地房價出現了短暫的波動或者是上漲趨勢,因此各大中型城市紛紛出臺各種限購令,限購令等等宏觀調控政策。如果因為限購,限貸等宏觀調控政策,而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買賣雙方就會產生相應的糾紛。同時限購和限貸的出臺也會導致房價出現短暫性或階段性的下跌,這時買方即便有合同履行能力,也會因為限購限貸而無法進行正常交易,而要求解除合同。
3、代理人未經授權簽署的合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會逐漸增多
在房產交易中,由于房產通常會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但是由于一人簽字,而其他另一方未經授權時,由此產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代為出售房屋的情形。如果房價上漲,賣方往往會不愿意出售房屋或者是對代理人的單方簽字行為不予認可。如果賣方未經其同意為由拒絕承認合同履行的情況會較多,由此會產生類似的相應房屋買賣糾紛。
4、因買賣合同約定內容不明確,產生了相應糾紛
房產交易買賣合同
在中,對相應的交易內容應當盡可能地完善予以明確。但是在現實交易過程中,常會因為買賣合同約定內容不明而產生相應的糾紛,比如對定金條款的約定不明,對預付款的性質內容約定不明,而一旦產生糾紛時,就常會因為內容約定不明,對該筆資金的定性問題產生一定的糾紛。
5、逾期付款產生的相應糾紛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支付購房款。但是如果買方由于款項支付問題而產生預期支付情形時,由此會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由于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購房款中的全部或者是一部時,經常會產生類似的房屋交易糾紛,這也是房屋交易總額中的主要情形。
6、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相應糾紛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對交付房屋的階段或者期限,應該予以明確。但是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因為房屋交易約定不明,或者是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形發生時,也會因為房屋逾期交付產生了相應的糾紛。所以為了避免糾紛,作為賣方應當盡力考慮交付房屋的時間節點問題,避免因逾期交付房屋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預期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產生的相應糾紛
預期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情形,在買方和賣方都有可能產生,比如由于買方未支付購房款或逾期支付購房款等原因,而導致的房屋過戶手續的逾期辦理。再比如由于賣方未交付房屋或者是雙方就交付房屋約定不明時,產生糾紛,也會導致原合同約定的逾期辦理過戶手續的相應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