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經濟犯判幾年?經濟犯罪分子犯詐騙罪,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處罰金;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接下來北京刑事律師的小編給大家搜集關于“詐騙罪經濟犯判幾年”的相關內容。
一、詐騙罪經濟犯判幾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
二、詐騙罪判刑后是否要還錢
北京律師事務所提醒您,詐騙罪判刑后是需要還錢的。在承擔刑事責任之后,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責任并不能代表民事責任。除非原告主動不要了,否則債務仍然存在,但刑法規(guī)定中并沒有要求還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詐騙立案以后可以撤案嗎
詐騙案件立案后,偵查機關經偵查后,如果出現(xiàn):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經最高檢核準等情形,可以撤銷案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八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shù)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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