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重傷罪關鍵在于行為人對他人的嚴重傷害是否可以預見,是否應當預見。 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知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常將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界定為過失致人死亡,尤其是過失當場致人重傷,搶救無效后重傷致死的案件,更容易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 過失重傷(死亡)罪”。行為人被定罪處罰后,需要對其實施的具體行為進行嚴格認定。 只有經過專業的犯罪認定和確認,才能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其責任。 那么,你知道如何認定過失致人重傷罪嗎? 關于這方面,下面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小編給大家詳細解答,同時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與本站律師免費咨詢。
一、過失致人重傷罪如何認定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身體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其客體為身體即自然人的軀體,包括四肢、五官及毛發、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構成肢體不可分離的一總分,亦應屬于身體,但可以自由裝卸的則不屬于身體。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伴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認定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需要注意兩點:其一,構成過失重傷罪,法律不僅要求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造成他人實際的傷害結果而且要求這種傷害只有達到重傷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如果過失致人輕傷,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只承擔此事賠償責任。這也是本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重要區別之一,對重傷的認定,應當依照刑法第95條的規定,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鑒它標準》,由法醫正確地加以鑒定。過失重傷罪的鑒定依據、鑒定程序、審查原則和認定標準同故意傷害罪中對重傷的鑒定是相同的,其二、構成過失重傷罪,還要求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有直接因果關系。即行為人的行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這種重傷結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造成這一重傷結果的決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傷結果的產生,并不是由該行為人的行為所直接決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前者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后者是指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過失重傷罪的本質特征在于:行為人既沒有殺人的故意,也沒有傷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傷的結果,如果事實證明行為人對白己行為引起的重傷結果的發生并沒有預見,而且根據實際情況也不可能預見,則屬于意外事件,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罪過,因而對重傷不負刑事責任。
二、過失致人重傷罪如何認定
1、過失致人重傷與意外事件致人重傷的區別
關鍵在于行為人對他人重傷的結果是否能夠預見、應否預見。這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認識能力和行為當時的情況來考察。
2、本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在司法實踐中,有人往往將過失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為過失傷害致死,尤其是對于因過失當場致人重傷,但由于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認定為“過失重傷(致死)罪”。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于法無據,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構成原理。“過失傷害致人死亡”,實質上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非是在這種案件中,行為人對他人重傷、死亡的結果都是存在過失。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在于過失行為最終引起的結果是重傷還是死亡。是重傷的定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死亡的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3、本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如果行為人以輕傷為故意,而過失地導致了他人重傷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不應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對行為人定性。
三、過失致人重傷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過失致人重傷罪不是重罪,所以對肇事者的處罰并不是特別重。 根據規定,最高刑罰為三年有期徒刑。 在實踐中,過失致人重傷罪的認定十分重要。 如果沒有嚴格的鑒定,那么就不能以此罪定罪處罰。 關于過失致人重傷罪如何認定,小編在這里為大家整理了下。 更多信息,您可以咨詢本站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