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那么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準及刑罰有那些?接下來北京律師事務所的小編給大家總結以下內容。如果你有法律相關問題,可咨詢本站的刑事律師免費咨詢。
高利轉貸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一條〔高利轉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高利轉貸罪的刑罰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高利轉貸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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