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在做出決定時就確定了期限,而刑事拘留是向逮捕的一個過渡。行政拘留沒有提前釋放的規定,處罰決定書上寫的是幾天就要關押幾天。司法拘留有機會提交釋放,如及時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但需要經過院長批準。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好委托刑事律師處理案件,了解案件的最新進展,以方便進行辯護。
辯護律師偵查階段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案件偵查階段的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嫌疑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將其從羈押場所釋放,但保證傳訊時及時到場的一種強制措施。在偵查階段申請取保候審是嫌疑人親屬的最大期盼,也是最能體現律師工作成果之一。盡管我國司法實踐中偵查階段取保候審案例較少,但作為律師必須將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作為這一階段重要工作來做,這是作為律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辯護律師介入偵查階段還有以下作用:
1、會見犯罪嫌疑人,穩定其情緒。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且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2、為犯罪嫌疑人解釋其所涉及的罪名及其量刑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
3、全面了解案件事實,盡早制定辯護策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
4、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包括申請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包括申請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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