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生活中,當夫妻雙方反目成仇走向離婚的時候,甚至會為了最大化個人利益而偷偷進行財產轉移。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夫妻雙方訴訟離婚時,如何申請財產保全?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一、夫妻訴訟離婚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民法典對準備離婚如何申請財產保全沒有規定。而《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準備離婚時,在緊急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寫申請書,準備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二)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五)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