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_買賣合同糾紛怎么處理,該如何規避合同風險與漏洞!【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買賣合同是社會中最常見的交易方式,生活中的柴米油鹽、衣服玩具,經營中的建筑材料、家用電器,生產中的產品原料、機器設備,所發生的交易都是買賣合同簽訂履行過程,
在進行交易的過程中,買賣合同無疑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時候因為彼此是合作的老朋友了,交易時,公司可能就不再像過去一樣認真細致,而這樣的行為,顯然是公司在給自己挖坑。
有家工程公司就因為合同不規范,栽了!該工程公司有一個長期合作的配套客戶,作為供貨方,公司每次都會提供各類的零件,然后客戶也會按時結清貨款,平時因為雙方合作已經特別熟悉,相關的買賣合同也就沒制定得特別正規,僅僅是通過傳真的方式下單訂貨,當貨款累計到一定數額時,再進行滾動式的結算。
本來以為這樣的默契會一直延續下去,但沒想到后來客戶卻率先打破了這份默契,當貨款像往日一樣積累到一定數額,客戶卻并沒有按時支付貨款,而是以資金周轉不開為由拖欠,工程公司想著彼此是雙方的老搭檔了,就同意了對方可以晚些再進行支付, 結果這一拖,就是十幾個月,催了好久,好不容易結清后,客戶又采購一大批零件,但再次拖欠貨款。
因為一直拿不到貨款,萬般無奈之下,工程公司只好將客戶告上了法院,但法院最終卻判決工程公司敗訴,理由如下:雙方的訂購供貨單是通過傳真的方式進行互動,但證明力僅相當于復印件,無法形成有效的證據鏈,而客戶的否認無疑讓這份證據更缺少了信服力,同時由于雙方沒有明確的交付憑證,工程公司對交付貨物時間的舉證也非常困難。
所以最終只能判決工程公司敗訴。
公司在進行交易的時候,關于合同的相關事項一定要認真對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但凡出現一次疏漏的情況,帶來的損失就是不可估量的。
那有哪些解決方案呢?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入手。
一、約定明確的付款日期或付款條件,以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逾期付款違約金按照同期LPR(或其倍數)計算,對于沒有約定付款時間,一旦一方長時間不支付貨款,應當及時進行催告。
二、長期維持交易,可以簽一份總的買賣合同,項下的單次交易約定清楚下單方式和確認訂單的方式,比如固定雙方下單確認的電子郵件、對接人等,保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或者有足夠證明力的證據原件。
三、供應商發貨要及時跟對方溝通,包括不限于發貨時間、發貨數量、送交地址、簽驗人等信息,送達后及時獲得對方簽收的單據,作為送交憑證。
四、走賬、開票都要與合同簽約方保持一致,明確企業法人與股東個人賬戶之間的界限,防止財產混同,若要為第三人代收款項,則應當由第三人向支付款項的一方出具書面的付款指示,防止賬目混亂。